5月9日下午,校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海波组织,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姚延芹主持,纪委委员及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孙海波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学习“七个有之”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会上,纪委委员们进行了廉政党课集体备课,并对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根据党纪学习教育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意义、学习要求入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主旨和重点进行了框架梳理和详细研读,同时结合高校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备课以“学什么”“为什么学”,到“鼓励担当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十二不准’”的思路展开,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纪委委员们还对备课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探讨,为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党课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孙海波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党员为人做事的警戒线。每一位党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文、图/徐晨怡 复审/聂永欣 终审/姚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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