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建职院纪检监察工作学习简报第9期
日期:2018-10-22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913

江苏:坚决把巡视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

近日,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江苏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讨论确定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江苏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今年223日至523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开展了巡视。近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向我省反馈了巡视意见。为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省委成立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江苏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娄勤俭同志任组长,吴政隆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省委常委同志为成员。会议决定,领导小组下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问题整改专项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专项小组、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专项小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整改专项小组、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方面问题整改专项小组、上轮中央巡视整改遗留问题整改专项小组等6个专项小组。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26项具体整改任务,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巡视工作定位、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等作了深刻系统的论述,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提出了重大而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更加充分地彰显出来。

会议强调,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检验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责任担当的试金石。省委常委班子要以对党无比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着不让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常委同志要把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已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研究,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抓紧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对没有明确参加的整改任务,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在分管领域和单位得到全面整改。要把整改举措牢牢抓在手中,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确保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

会议指出,召开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省委推进整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同志要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把不足找准找实找全,更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源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自我剖析要深刻到位、见人见事见思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动真碰硬有辣味,整改措施要务实过细、具体明确可操作,努力以民主生活会的高标准高质量,充分体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的坚决态度和实际成效。

会议要求,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省委常委班子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主角”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武装头脑,时刻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筑牢政治忠诚。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优秀人才,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用好用活“三项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担当进取、奋发作为。要更高标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不懈奋斗。(来源:新华日报)

 

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必将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修订《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针对这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这次修订《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同时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并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把管党治党建设党和监督执纪问责的最新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凝练为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这次修订《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这些人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实证明,“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谁漠视纪律谁就会付出代价。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挂挂”,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作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严”和“实”的要求一刻都不会放松。党员干部要把严管视为厚爱,知行合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闻播报

江苏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违规吃请、收送节礼、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是易发多发“节日病”。国庆假期又至,为坚决遏制“四风”顽症,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现将6起今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荣生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3月,吴荣生假借信访值班名义,不参加区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与多名干警一起接受该院某工作人员吃请,在其家中聚餐饮酒,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4月,吴荣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法院系统改任非领导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前,经周洁同意,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并作为节礼赠送。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周洁多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吃喝招待,并多次在公司食堂违规组织聚餐。2018年7月,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阴市环保局青阳分局原局长赵健良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问题。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赵健良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2.2万元,1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香烟。2018年8月,赵健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张家港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所长缪峰私车公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缪峰先后97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共计费用2.56万元;其办公室面积超过规定标准26.83平方米。2018年3月,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州市泉山区绿化管理所所长张照辉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张照辉先后4次安排下属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白酒供其个人使用,2次违规组织单位人员聚餐,上述费用以办公用品、加班用餐等名义报销。2018年4月,张照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市航道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鲍立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由鲍立新决定,淮安市航道管理处通过自立名目、配套上级表彰等方式,以交通补助、加班费、考核奖等名义,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2018年5月,鲍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大多发生在节假日,甚至是今年的重要假期内,反映出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或心存侥幸越规破纪,或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或自作聪明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严守纪律规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责,协助并推动党委(党组)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四风”、防治“节日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对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要紧盯节日假期,创新监督举措,既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节日假期正风肃纪的监督质效,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要坚持常抓不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始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一律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核发:ning 点击数:913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